韓國專利對部分官費進行了調整,2023年8月1日開始實施,具體信息如下。
在整個專利期限內(專利到期前1年),授權費及年費下調10%。 所有在2023年08月01日當天及之后收到授權通知書的申請,其第1-3年年費(即授權辦登費)即可適用于以上官費下調政策。在2023年8月1日之前繳納的年費,須按照之前規定的官費繳納,費用不予退還。
對于在2023年8月1日之前應繳納的年費,但在2023年8月1日之后才全額繳納的,視為按照之前的規定繳納,費用不予退還。
適用于所有申請日是2023年8月1日之后的韓國申請(PCT進韓國則為國際申請日)。03
引入分案專利申請的增量申請費
將對分案申請數量分階收取增量申請費,而不是目前的統一申請費。
與提交一件新申請的費用相同,無論分案申請的數量多少。第一個分案申請:與提交一件新申請的費用相同(申請費為46,000韓元);適用于2023年8月1日及之后提交的所有分案申請。在2023年8月1日之前提交的分案申請,在2023年8月1日之后提交增量分案申請時,現有的分案申請數量將被計算在內。04
專利轉讓登記費用下調
專利轉讓登記費降至40,000韓元,發明專利與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轉讓登記費一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