惡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商標,兩公司被罰!
來源:admin 發布日期:2022-01-12 瀏覽:1317
經查,福建省廈門市某網絡科技公司于2021年1月委托某知識產權代理公司,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注冊7個“長津湖”商標。抗美援朝期間,中國人民志愿軍曾在長津湖與美軍交戰,以“長津湖”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服務項目上,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。經國家知識產權局審查,上述“長津湖”系列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。
該網絡公司大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為商標的行為,明顯超出正常經營活動需要,屬于不以使用為目的的惡意商標注冊申請。此外,受委托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作為商標代理機構,應當知道“長津湖”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規定的不得注冊商標的情形,但仍然接受了該委托代理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》及《規范商標申請注冊行為若干規定》等規定,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涉事網絡公司惡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商標的行為,責令當事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予以警告并處1000元的罰款;對涉事知識產權代理公司代理惡意申請注冊“長津湖”商標的行為,責令當事人立即停止違法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1110元,予以警告并處10000元的罰款。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表示,將繼續重拳出擊,嚴厲打擊違反誠實信用原則、惡意申請商標注冊、圖謀不正當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,不斷規范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秩序,促進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。